新公司法自今(一)日起上路,經濟部特別提醒企業界,為因應國際洗錢防制趨勢,新法新增公司資訊申報規定,公司應每年定期向集保公司所設置的電子資訊平台,申報董監事、經理人及持股超過一成的主要股東資料。經濟部商業司指出,新公司法十一月一日施行,本次新法全面修正,包括彈性化、國際化及公司治理強化等諸多面向,都有突破性發展。在股權彈性化方面,票面金額股制度不再是唯一選項。新法允許公司可採取無票面金額股,亦即股票上沒有載明每股金額多少錢,公司可視實際發展狀況決定每次發行價格。例如,公司新創之初,價值還沒顯現出來,可以先發行每股一元或二元的低價股,將來賺錢了,可發行十元、二十元或更高價額的股票。無票面金額股制度可以使創業者及投資人低出資高持股,增加新創事業吸引資金的誘因。商業司指出,新法也設計更多種特別股類型讓公司選用,例如「一股有多數表決權的特別股」、「對議案有否決權的特別股」、「純投資不當選董監事」或「保障當選董事席次」的特別股,讓投資人與企業可以各取所需、共榮共存。此外,新法也允許公司在分紅時,不再受限一年只發一次,可以按季分紅或每半年分紅。若只是單純發放現金,甚至可以由董事會決議即可,不必再召開股東大會。新法也放寬集團間的藩籬,允許未來發放股票對象可以擴及母子公司間員工,讓企業可彈性運用獎酬工具調動員工留住人才。提升公司決策效率方面,包括公司可只設一董或二董、董事會可採書面表決,不必開會。開股東會時,也可採用視訊會議,不必親自到場。在國際化方面,新法廢除外國公司認許制,直接承認外國公司具有法人資格。同時,新增公司外文名稱登記,有利企業以外文名稱拓展國際市場,提升國際識別度。企業社會責任方面,新法罕見的修正第一條立法目的,宣示企業社會責任之宗旨,改變企業以賺錢為唯一目的的刻板印象,將來企業做公益行善事,更有法源基礎。企業首次申報時可能會遇到一些傳輸上及資料填載上的問題,經濟部已和財政部跨部會合作,整合經濟部現有的公司登記資料及財政部的稅務資料,匯入申報平台做為初始資料。公司在首次申報時,只需上平台去點選確認、更新資訊即可,不必逐筆輸入,操作程序簡便。經濟部強調,申報資料新制是諸多洗錢防制措施中的一環,為我國在洗錢防制作為上跨出一大步,違反申報義務雖然有處罰規定,但在做法上該部會廣泛宣導讓公司知道申報新制,未依限完成申報的公司,也會進行多次通知,只有在經過多次催告通知,經限期申報仍未申報者,最後才會進到裁罰,絕不會一開始就進行裁罰,讓企業措手不及。


文章轉貼如有侵權請告知我們會立即刪除
. . . . .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lajovzh38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